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股权质押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是的。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