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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离婚一般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而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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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不是“必须回到结婚所在地办理”。 2、 (1)如果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没有分歧、【协议离婚时】: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可以到A市、或B市办理】。 应男女双方共同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照片2张去共同办理。 (2)如果不能协议离婚、而要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应该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 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1、办理离婚手续不是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也可以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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