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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所为的侵权行为,其外部特征和客观表现明显与职务无关,群众也不认为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2、非...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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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哪些行为行政复议不能申请,具体如下: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有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处理”. (三)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四)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五)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六)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七)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八)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行政复议中属于行政行为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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