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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量刑情节的辩护的内容有: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应当情节和可以情节、从轻情节和从重情节、单功情节和多功情节等。量刑情节,是指由刑事法律规定或...
展开全部当然可以首先,辩护应围绕以下几个点进行: 1、对事实:如果事实成立,对事实无异议。反之则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辩解。 2、是否未成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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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法定情节是“量刑酌定情节”的对称。法律有明文规定的量刑情节。包括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和其他刑事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量刑情节的一种。以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的量刑情节类型。量刑法定情节又可以划分为确然量刑情节和或然量刑情节两种。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1、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不同,反映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不同。一般地说犯罪动机卑鄙恶劣的,其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及改造的难度也大,处刑应重些。 2、犯罪手段 犯罪手段残酷、狡猾的程度不同,反映出犯罪人是否具有犯罪的经验和对社会的仇视程度,说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所不同。 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相同类型的犯罪,在不同的政治、经济形势和社会治安情况下发生,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大不相同。 4、犯罪侵害的对象 侵害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其社会危害性也有差异。如挪用救灾、救济款物比挪用一般的公款危害更大。因此处刑轻重也应有所不同。 5、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 作为非构成要件的损害结果的大小是量刑轻重的重要根据。这里的损害结果包括直接的、有形的结果(如对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害)和间接的、无形的损害(如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和恶劣影响等),它们虽然对定罪没有影响,但是,其能够直接表明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因而是重要的酌定情节。 6、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 量刑的依据,主要是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但也可以参考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这些情况和表现是与犯罪有关的思想和行为的表现,而不是犯罪人的个人出身情况、职业甚至政治面貌等。除法律有规定的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以外,上述表现和情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是量刑时应当斟酌考虑的事实情况。 7、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 除法定情节以外,行为人是否积极实施挽救行为,以防止结果的发生,是否积极退赃,是否主动赔偿损失等,均能表明其悔罪程度、主观恶性如何,对此情节在量刑时应当适当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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