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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应该立即书写答辩状,或者聘请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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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当事人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 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 3、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 综上所述,书记员是法院工作人员之一,负责的业务范围也比较广,在开庭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书记员接受诉讼材料并移送给法官、在开庭之前发送通知书、查验诉讼当事人是否到场、在法官开庭之前维持好相关纪律,宣传开庭注意事项。
法院不接受诉状,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下是关于上级法院不接受上诉状的回答:1:只要你提交了上诉状,一般来说或许只是迟延转交卷宗。 2:如果的确没有提交给二审院,可以向一审法院领导反映此情况。 3:如果还不行,依旧未提交,你可以直接向二审院提交上诉状,直接向二审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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