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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
男方不可以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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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步是写起诉状,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申请立案。由于每个家庭,每起婚姻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因此千篇一律的诉状对原告毫无裨益,而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有针对性的书写。诉请离婚的事实和理由一是要让法官看的明白,尽量使法官从主观上得到认同和接受,二是应能够影响被告的思维和判断以达到被原告“牵动”的目的。 第二步,在开庭之前,要全面详细了解和理清婚姻过程、婚姻事实、家庭背景、家庭情况及对当事方有影响的各个因素,预测庭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节和情形,在此基础上,围绕原告的诉讼目的,做好《离婚诉讼维权解决方案》。 第三步,开庭。开庭过程中,按照《离婚诉讼维权解决方案》(庭审中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遵循“影响法官,引导对方”的控辩思想,充分运用和把握好陈述、举证质证、辩论、调解、总结陈述等每个环节,环环相扣,为我所用,步步为营。 第三步过后,就是等待结果了。以上三步把握好了,就可以达到离婚的效果,甚至是当场就可实现;差强人意的,是判决结果可以作为下次诉讼离婚强有力的离婚依据。而如果把握不好,不但达不到离婚的目的,反而第一次的判决结果会就成为对下次诉讼离婚对自己极其不利而反被对方所利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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