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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 2、在产假休完后,在哺乳期内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假,国家法律没有连续休息不上班的哺乳假。 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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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受的特殊保护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哺乳假”,另一种是“授乳期”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后有困难的,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以申请六个半月的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教师延长哺乳假申请书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现在这个哺乳假延长申请书的,可以这么写:尊敬的领导:本人于2015年3月30日生育宝宝,至2015年8月4日产假结束。后申请将哺乳假时间折合成20个工作日延长休息,在此期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使我顺利度过这一时期,深表感谢!目前产假将结束,但由于孩子依赖母乳吃奶粉有一些特殊困难,据此,我和我的丈夫对此难处深感百般无奈。为了不耽误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本人现申请将延长的20个工作日(哺乳假折合)当做事假,继续申请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至2016年4月28日休哺乳假结束,恳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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