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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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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危险驾驶罪是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有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役,并处以罚款:(一)追逐竞争,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对前款第三、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厉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一般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危险驾驶行为的,处以拘留和罚款。如有其他情节,结合具体案例确定。
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补充规定的新罪名,但该罪系轻微刑事犯罪,刑期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罚幅度小,量刑时稍有不慎就会造成罪责不相适应,甚至放纵犯罪的后果,削弱其特殊预防功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者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且负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增加三个月刑期;负事故责任较小的,增加一个月刑期。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的,增加一个月刑期。 (3)具有无证驾驶、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等违章驾驶行为之一的,增加一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行为,增加刑期一个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4)驾驶汽车的,增加一个月刑期。 (5)在城市繁华街道行驶的,增加一个月刑期。基准刑超出法定刑幅度的,以法定最高刑为基准刑。宣告刑综合把握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但最低刑期不能少于一个月。同时,鉴于该罪刑期较短,幅度较小,建议宣告刑以“日”为刑期最小单位,如判处“一个月零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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