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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再婚收回离婚证吗,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
1.不收回。 2.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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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对此没有规定,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上述规定说明,离婚时并不一定需要把结婚证交回,以此推论,再婚时,也不是必须把离婚证交回才能办理手续的。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因此,这些人士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
户口本上登记的未婚,只要你不说你是离婚,不需要出示离婚证,在婚姻登记机关也肯定是能够办理到结婚证的,现在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你自己填个声明,不会主动审查你的婚姻状况。当然,户口本上就写得已婚,离婚后没有到派出所改变,就是出示了离婚证也办不到结婚证的。
《婚姻登记条例》对此没有规定,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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