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孕妇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2021-04-15
通常来说,怀孕期间是不允许离婚的,女方怀有身孕的前提下,生完孩子的一年内或者流产后的六个月内,通常情况下男方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如果是因为女方发生出轨行为而导致的怀孕,那么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在这个时候再要求男方照顾女方,是不人道的。如果是女方要求的离婚,男方也同意离婚的话,在有关部门的确认之后是允许的。在我国,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怀有身孕的孕妇可以通过这两种中的任意一种达到离婚的目的。协议离婚就是完全由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内容的离婚,孕妇想要通过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首先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处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的;其次就是协议离婚的双方是完全自愿的,没有其他外界因素干预;还有就是在双方协商离婚的时候,已经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的财产和债务等达成共识,并写在协议里;再有就是两个人中必须至少有一个是本地的常住户口;最后就是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两个当事人都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不允许其他人代为办理。当然,女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实现离婚,相比于男方,女方提出诉讼离婚不受法律约束。婚姻自由是我国实行的原则,所有关于婚姻的法律并不是为了维护婚姻所谓的稳定,而是希望通过一定的约束力,使婚姻关系能够美满幸福,其中最关键的是婚姻中的双方是否真正的合适。结婚和离婚是每个公民的人身权,通常都是当事人在自己的意愿下进行,当一段婚姻对双方都是无益的,那么法律也不会强制维持这段婚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