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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毕业证),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申请修改你的户籍信息中的学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
1、肯定是不能随便修改的,户口簿是一个法定文书的,具备法律作用的。2、只有当上面的信息填写错误或者您本人的学历增加了才可以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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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属于医院内部资料是不能带走的。患者如果对诊疗过程有疑问,想查看或复印自己的病历,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到医务处开证明,再到病案室复印,但只限于病历的客观部分,即一些检查和化验单。术前讨论等主观内容,不对患者公开,因为这些部分属于学术和专业领域,即使是内行专家都会有很大争论,而患者更有可能因误解而干扰医生工作,反而耽误了病情。
函授本科学历,户口本上的学历是可以更改的。参加成人高考、网络学习、自学考试获得的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户口本上的学历都可以更改。更改的经办单位:行政服务中心(部分地区已经从公安局中剥离出来了);公安局户籍科;所需要的资料:原户口簿;身份证。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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