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法律对在我国行政复议有二次行政复议吗是有规定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罚款多少金额需要告知听证,只规定了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只适用于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 3、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规定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 (二)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 (三)对公民处以三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 (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第(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罚没数额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你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批复的规定是什么lt;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批复的规定是什么gt;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行政复议批复答复如下: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三十五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由此可见,对于无须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在诉讼期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撤诉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呢?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是否可以再次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在进行撤诉再次提起行政复议的时候,上面内容可以了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