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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公平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一方当事人以欺...
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以显失公平主张撤销或变更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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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公平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乘人之危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撤销。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推翻不公平协议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以及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反悔)的情况,只能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需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如下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扩展资料:关于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的相关问题一、什么是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二、民政局会提供离婚协议书吗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您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您订立。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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