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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合法隶属实体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关于诉讼的限定,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存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使代位权规则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不是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强制性审查要件,至于债权合决裂法应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审查和确认,只对证据作形式上的审查。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组织审理确认的债权,人民法院就应该受理,当然是合法债权,只要当事人提供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只索债权人诉讼时提供了相关证据,无疑会增加代位权诉讼成本,有悖立法旨意,符合《民诉法》有关受理案件的限定。但并不是只有通过司法流程确认的债权才是合法债权。如果所有债权都需先经人民法院或仲裁组织通过审理确认其合法性,人民法院就应该受理
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1、股东去世后,如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股东负有个人债务的,以股东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子女继承股东财产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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