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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生效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
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没有支持你的再审申请,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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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其中,民事案件原、被告不服法院判决,经检察机关侦查,符合抗诉条件,也可提起抗诉。检察院受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抗诉案件的受案条件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人民检察进行抗诉是有一定条件的,当案件不符合抗诉要求时,人民检察院自然不进行抗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陈检察院进行抗议。检察院不对刑事案件抗诉的话受害者只能向最高检申请抗诉,但最高检如果也依法驳回了受害者抗诉的申请,那受害者只能接受二审的判决结果了。因为检察院抗诉的条件必须是确实有证据能证明二审的判决结果有问题,不能因为受害者提出了抗诉就一定要抗诉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抗诉的提起条件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抗诉本身就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审理判决(刑事)下达后,不服判决的可以下判决书下达当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公诉方可以在十日内提起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一百八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八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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