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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放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如果放火罪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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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种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除了收集现场的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外,还应当注意及时向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害人的亲属、邻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据。
我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从上面的法条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刑法对于犯罪行为惩罚方式的多元性,除了处以自由刑以外,还可以处以财产刑—-罚金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刑的缴纳方式和期限法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法律漏洞,法条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的执行主体,也就是说,当法院对犯罪分子做出了罚金刑的处罚,那么,由谁去执行罚金刑?在法院的刑事执行中,往往出现剥夺了犯罪分子的自由,但是对罚金刑的执行却无人问津的情况,这直接导致罚金刑的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不仅仅是体现在公正的司法审判中,更需要通过司法审判的有效贯彻执行中体现,古语有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那么,谁可以做罚金刑的申请执行主体呢?在法院内部承担罚金刑执行职责的主体混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财产刑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执行局执行工作的范围,但是在法条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罚金刑的执行。因此,罚金刑的执行该由谁来执行,具体到哪个部门来执行,现今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罚金刑执行中主体的不明确,造成司法实践中罚金刑执行程序不规范,主观随意性较大,执行到位率畸低,执行手段不规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应该承担此责任,罚金刑的执行,应该由人民检察院的公诉科专门负责此事。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可以仿照民事程序的执行程序进行,由人民检察院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罚金刑的执行。笔者认为,如果由检察院公诉科代表检察机关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使罚金刑作用更好的发挥。理由如下:第一,人民检察院是司法监督机关,刑罚实施是否到位,理应由检察院监督。第二,避免了法院内部部门直接移送案件造成的混乱。如果罚金刑的执行由刑庭直接移送执行局执行,就像法院的案件从左手移到了右手,失去了有效的监督部门。第三,可以使罚金刑的有效执行得到可靠的保障,避免罪犯的一送了之,而罚金刑形同虚设的情况。
1、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2、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条文规定: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3、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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