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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满,你就恢复自由了。当地派出所要向你所在的社区公开予以宣告。...
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次选举前,在上次选民登记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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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不过你在 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你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然后撤销档案,表明你的缓刑已经执行完毕
没错,罪犯在缓刑期中,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用再执行了,即你所假设的,2年缓刑期满,就不用坐那2年牢了。 在缓刑期中的罪犯,仍然正常的生活,但是必须遵守《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附: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一般由债务人行使,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如果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合理催告后,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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