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
1、孕妇犯罪的,不一定不适用死刑。 2、只有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才不适用死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49条,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即不能判处死刑。所以不存在执行死刑或者分娩后执行死刑的问题。 “审判是怀孕的妇女”根据司法解释,是指在侦查羁押期间怀孕的妇女,不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也不论是否自然或者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者审判期间的长短,只要因同一事实被起诉或审判,均不应适用死刑。
根据我国《》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这里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间过失犯罪的,不得执行死刑;死缓2年期满后再实施故意犯罪的,即便此时决定还未下达,只要新罪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行为人也应减刑而不得执行死刑。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此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9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