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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甲板车主或者管理人承担。被套牌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套牌车车主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套牌车逃逸无法查获,且原车主不能排除肇事车归其所有并套牌使用的情况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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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十二月我国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如果套牌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损伤情况发生的话,由套牌车这一方承担责任。当事人可以要求套牌车的持有人或相关人员来承担事故中所有的赔偿责任,并且法院会支持当事人这一方。被套牌的车辆如果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套牌人套牌的话,被套餐车辆的持有人或相关人员需要和套牌车的持有人或相关人员一起承担事故中的赔偿责任。
如果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套牌车主应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套牌车逃逸无法查获,且原车主不能排除事故车辆归其所有并套牌使用,则套牌原车主应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后,套牌车主可以向套牌车主追偿。
明确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套牌车可分为进口套牌车和国产套牌车两类。因为对套牌车的处罚只有扣车、扣留、罚款等,处罚较轻,导致套牌车现象日益突出,危害较大。特别是容易诱发交通事故,存在被侵权人无法赔偿的风险。大部分甲板车造成他人损害后,甲板车主要么开车逃跑,要么弃车逃跑,导致无法找到真正的甲板车主,甲板车无责任保险,赔偿救济最终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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