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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婚检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提倡大家在结婚前接受婚检,使婚后生活更幸福。 2、对于军人结婚是否婚检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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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强制性婚检,婚检现在采取自愿原则。一、全面的身体检查。目的是对生殖器官和重要脏器的发育及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不宜结婚的急性、慢性传染病或严重心、肝、肾等疾病,须经治愈后才可结婚。二、身体健康的询问。目的是了解双方既往身体健康状况,有无遗传病史、精神病史和其他严重的疾病;双方家史调查,包括直系、旁系血亲的健康情况。《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护照、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结婚,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体检吗?结婚登记不需要体检,双方带着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就行了。至于现在施行婚检的项目婚前检查的内容,分三大部分,即询问病史、作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如下所示: 一、询问病史,一方面要了解双方和过去的病史。和婚育有密切关系的性病、麻风病、精神病、传染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器疾病是询问的重点;另一方面还需询问双方家属遗传病史、近亲婚配史及性病史等问题。 二、全身体检,包括全身体格检查和生殖器官、第二性征的检查。 三、实验室检查,胸透、血、尿常规、乙肝、淋病梅毒等则为实验室检查的必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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