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赠与合同为免费合同。赠与合同虽然原则上是诺成合同,但赠与人在赠与物权利转让前,除公证或者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外,还可以在赠与物权利转让前任意撤...
一、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作为无偿行为,立法者为赠与合同作出了特殊的制度安排。例如,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但在赠与物权利移转之前,除经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 关系,就甲方向乙方赠与房屋的相关事宜,经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房屋赠与合同:1。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2、甲方自愿向乙方免费赠与第一条所述房产,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的全部产权。三、上述赠与房屋的甲方必须 年 月 前几天把房子腾空,交给乙方房子的钥匙。且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赠与房屋产权到乙方名义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甲方保证赠与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缺陷,保证不被任何第三人追索。5、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乙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包括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 年 月 日后的房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六、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七、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依法赔偿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起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方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起诉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甲 方:乙 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者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益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一、什么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特点为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哪些不同?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其一,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其二,主体要求不同。1、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在有偿合同中,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就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2、当事人承担义务和责任在有偿合同中,行为人承担着较重的义务与责任。一般来说,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抽象轻过失责任,也就是说,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应对故意、重大过失、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等一切过错负责。在传统民法上,故意一般是指行为人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将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则是指欠缺注意义务或者说不注意的心理状态。在社会生活中,在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承担的注意义务的程度是各不相同的。传统民法根据行为人是否尽到了不同程度的注意义务而将过失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果行为人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是重大过失;如果行为人不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而尽欠缺其他程度更重的注意义务,则为轻过失。在轻过失中,如果行为人欠缺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则为具体轻过失;如果行为人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则为抽象轻过失。一般来说,在上述三种注意义务中,从注意义务的程度来看,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是最轻的,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是最重的;从过失的程度来看,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的重大过失是最重的,而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抽象轻过失乃是最重的。在现代民法上,行为人以承担抽象轻过失为原则,以承担具体轻过失为例外。3、合同受益人之权益法律保护程度法律对有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比无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较高。如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一个条件就是受让人依有偿法律行为受让动产的占有,如果该受让人系依据无偿法律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则其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动产的所有权。这说明法律对无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远比对有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要低。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其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