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执行人员...
1、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执行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3、执行承办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举证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及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情况,及时予以调查核实。经执行查明后,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应向有关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得办理已被查封财产相关产权手续,同时可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产权证照交给法院。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应予以解除查封、扣押。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的,应予以准许,并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和解协议的,应将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附卷。 5、执行过程中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报经主管院长同意后可予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第一步,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未执行的,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外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或者移送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隐匿财产转移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人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强制执行措施,查询冻结转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拍卖、出售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藏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和指定的交付财产或文件的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5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