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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纠纷中应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债务可以共同偿还。现有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
若该债务属,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1、对协议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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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双方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那么不承担债务一方可以在清偿债务之后向另一方追偿。
(1)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其按照约定的时间予以偿还。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偿还的可以提前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后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由其一方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相关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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