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小区不满一个人选举委员会怎么办

2022-03-18
您可以参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如下: 1、《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要成立,首先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筹备组组织,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2、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3、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4、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建议您与居委会、房办或房管局联系一下,让他们配合组织成立会比较顺利一点。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