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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的标准是: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 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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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财产保全具备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的标准是: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
从规定得出,对财产保全担保金额规定是不超过财产价值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双方想要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可根据流程带齐所有资料,在申请书中写好明细事项,向法院进行申请。而且既然有申请财产保全担保,那么也有解除财产保全担保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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