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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置固定资产印花税采取核定征收,按照固定资产科目新增部分的金额乘以万分之三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购置固定资产按合同据实征收印花税,则交纳购...
1、购买固定资产印花税的,按照固定资产科目新增部分的金额乘以万分之三计算缴纳印花税;购买固定资产按合同征收印花税的,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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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纳税人应交的印花税与销售收入无关。销售收入不是印花税的应税事项。一)印花税的应纳税事项如下: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债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11)产权转移书据或合同。12)营业账簿。13)权利,许可证照。二)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税法所列举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如果送稿器和供纸盒要和打印机配套才能用,就一起计入固定资产。如果可以分开使用,就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的规定,核心内容是指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部份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文件中规定“对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购销合同印花税,其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不分企业类型,均按“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记载的相关业务发生额的100%的比例核定征收。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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