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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法人代表只能更换,不能注销,但是更换法人代表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需要公司召开股东会,然后向工商局提出申请,本案所涉的那个公司肯定不...
1、可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提出退出要求,由公司依法定程序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向工商局变更登记。相关法律规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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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说的是事实,这家所谓的公司属于典型的且数量众多的“奸商”之一。这种情况到公司据理力争,目的主要是为了取得有关音像资料等证据,如果认为这能使这些自私自利的资本家们善心大发,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到政府相关机关举报、投诉!谁说非得仲裁呢?如果有关部门就是不管那你可以抗议或上访啊。也不能只在一棵树上吊死,人社局不管,那还可以到工会、企业发展局等等,甚至是媒体。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股权合并也是需要区分的,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吸收或被吸收)。如果是新设合并或者被吸收合并,原法律主体确实是注销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您所在用人单位是吸收第三方公司,作为依然存在的法律主体,不适用上述规定,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要求其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协商不成而单方面解约,则您可以违法解除为由而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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