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请参考以下内容: 对于行政复议机关该如何确定,事业单位考试中多有涉及,现将涉及的考点总结如下: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
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海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海关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的活动。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以后,对属于海关行政复议范围的自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不是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属于海关行政复议范围;超过法定申请复议期限,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不属海关管辖;已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未递交复议申请书等。如果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在5日内做出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海关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或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可以自收到不受理决定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审查并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批准后,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648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