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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一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
对单位:【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职工:【工伤认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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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葬礼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
一般累犯坐牢以后又实施犯罪的,犯罪次数少,但特别累犯是坐牢以后犯罪次数很多的。
特殊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1、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行为者交通事故撞人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逃离现场。120医务人员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构成逃跑,但主观恶性不深。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了救助伤员,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对于这种情况,认定责任时应该很宽。2、为了逃避伤员的救治,逃跑后自愿投票。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不构成交通事故逃跑的理由是行为者的自愿投票。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其实是违背立法原意的。法律规定逃跑是加重情节,考虑保护受害者的生命。逃跑的最严重结果是伤员救助不足,伤员死亡。因此,这种情况构成交通事故逃跑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排除逃跑后自首的成立,也必须根据刑法减轻自首情节的处罚。3、逃避法律责任和救治伤员。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最常见,行为者主观上多为两者的竞争。对于这种情况,明显应遵守法律规定,在量刑幅度内重量。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者死亡,逃脱行为情节再次加重,构成逃脱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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