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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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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认定你的情况是否构成工伤,这个需要你的用人单位向劳动局作认定申请,当然如果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你也可以直接去申请。2、如果你的情况构成工伤,接下来你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应该就是你所理解的“多少级工伤”,因此几级伤残不是律师根据你的介绍确定,而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3、劳动能力共分10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其中前者的标准根据残疾等级而有不同,大致是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二十二个月,三级伤残二十个月,四级伤残十八个月,五级伤残十六个月,六级伤残十四个月,七级伤残十二个月,八级伤残十个月,九级伤残八个月,十级伤残六个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 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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