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五年以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要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占有者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2、侵占罪的起点数额:目前国家的立发尚未明确规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小编认为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应接近于盗窃罪,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贪污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贪污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不适用于侵占罪,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根据《刑法》及相关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因此,无论在哪个地方,司机均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对比于贪污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远远低于贪污罪的危害程度,因此,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贪污罪,才能做到罪行相适应。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贪污数额较大”,参照原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确定,即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本罪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
侵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有为自己,金额大,拒绝返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非法占有保管的他人财产,金额大,拒绝退款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和罚款的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属于自诉案件。侵占罪立案标准:不同省份具体规定不同一般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