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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客观方面应当满足什么条件下才构成扰乱罪

2022-03-22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是指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新增加的罪名。 本罪的客观方面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一是行为上多次。多次应当指三次或以上,偶尔的扰乱行为不构成本罪;二是受到过行政处罚。因多次扰乱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仍不改正;三是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三个要件,缺一不可。至于扰乱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聚众行为,也可以是个人行为,但不管其手段行为如何,其主要目的是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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