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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是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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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不管伪造后是否使用,也不管“只是开个没啥用的证明”,均已构成了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当事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证据罪是刑事犯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辟谣】 伪造证据罪是自诉案件? 真相:不是 解析: 伪造证据罪属于公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提醒】 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伪造证据罪,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伪造证据罪。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对于伪造证据罪,有明确条文规定:【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刑法中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外,还在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使用了“毁灭”。对这两处“毁灭”应作同一解释,即不仅包括将证据从物理上销毁或从内容上删除,也包括将证据“隐匿”。刑法中涉及到“伪造”的罪名很多,如伪造货币罪、伪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等。但是由于刑法将变造货币、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故这些罪名中的“伪造”就不包括“变造”。刑法并未规定帮助变造证据罪,对帮助伪造证据罪中的“伪造”应作不同解释:第一,如果认为这里的“伪造”不包括“变造”,则对帮助变造证据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这无疑是放纵犯罪,难以令人接受。第二,帮助伪造证据也好,帮助变造证据也好,其行为性质没有根本区别,社会危害性相当,同样会对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造成严重侵害。所以将“伪造”作广义理解也符合刑法设立该规范的目的。第三,作广义的理解可以使刑法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对犯罪现象做出反应,弥补刑法规定的缺陷,维护刑法的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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