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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被宣告死...
司法实践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原因有很多种:(1)下落不明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外出逃避;(2)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一方离家出走;(3)因躲避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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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为失踪。 2.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007年底登记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张先生起诉后,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张先生需要提交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李女士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法院审理后,可以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不做处理,保持原状。等另一方出现时,可重新就财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同样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在公告送达期满,且经过15天上诉期之后,该法律文书正式生效。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到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4、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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