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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般应当在立室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法定限制是受理执行申请后6个月执完毕,法院执行庭执行期限超过此法定期限了则要转变或变更执行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203条:“人民法院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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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最晚多久必须执行完毕,没有时间表,关键是看被执行人有没有能力支付执行款。比方说,被执行人涉及民事借贷纠纷,欠款100万元,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判决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还清欠款”,到时候他一分钱也没归还,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局查封了他的所有财产,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后的钱款扣除拍卖佣金和执行费后只剩20万元,还有80万元,无论谁做执行人都无法给出时间表,多久可以执行完毕。阅读!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院执行庭工作的完结时限,仅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有时间限制,为三年,但可以续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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