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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是办理手续的下个月。...
失业金办理当月不能领取,次月开始可以领取。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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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仅有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还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1.办理离职时,注意去公司人事部领取失业保险表格; 2.按要求填写好所有内容,尽量详细; 3.填完后到公司有关部门盖公司行政章; 4.盖章后,在这张表格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5.到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手续; 6.我们的失业保险金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到达你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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