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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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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及时缴纳欠缴的社会抚养费;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超生的子女可以由孩子父母或者监护人,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不会因为没有缴纳罚款而不予孩子上户口。但是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还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你说的情况确实是这样的。作为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夫妻,计生部门是按照“分别征收”的原则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由于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中,基本规定的是“按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由于男女双方的户籍性质不同,征收的基数也就不同。就你们夫妻的情况而言,老婆的征收数额肯定会高于你的,双方的征收数额相加,就成了你所说的“十六万多”。回答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该由计生部门直接向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送达,当事人不在的,也可向当事人夫妻的成年直系亲属送达。至于签收不签收,就送达方来说不是很重要,即使需要签收的当事人不在,也可直接留置送达,还可以由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等。也就是说,即使你不签收,选择其他的送达方式,只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即可。回答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一经送达,立刻生效。至于向你征收的十六万的数额是怎样产生的,计生部门是怎样算出来的,你可以向他们咨询,他们也应该认真地对你作出回答。回答四:如果你认为计生部门对你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过高,你可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那就是征收标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自己大概需要多少的社会抚养费了。如果你在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三个月内,你认为计生部门对你的征收有错,你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既然是分期付款,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拖着不缴,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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