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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
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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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第一项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按规定执行。"
租赁土地上建房,对于建房发生的费用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房屋建成后转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垫地基、圈围栏、材料费、人工费等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材料费、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完工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房屋贷:在建工程土地租赁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科目,按合同期限摊销转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工厂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村委会作为集体所有者的代表依法享有对集体房屋及土地的处分权能,但其行使处分权必须经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并且其处分行为(出租办厂)要符合法律规定及土地管理部门的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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