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对家...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预(销)售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疑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按照这一规定,产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经过加工制作的自然物不是产品;二是用于销售,因而是可以进入流通领域的物,未进入流通的,也不认为是产品。 医疗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同时也是用于销售的物,是可以进入流通领域的物,因此属于产品。究竟哪些产品属于医疗产品,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法学界比较集中的意见是以下四种:一是药品;二是消毒药剂;三是医疗器械;四是血液及血液制品。 《产品质量法》第34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按此规定可以理解缺陷的含义具体包括:一,缺陷是一种不合理的危险,合理的危险不是缺陷;二,这种危险危及人身和他人财产安全,其他危险不认为是缺陷的内容;三,判断危险的合理与否或者判断某一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分为一般标准和法定标准。一般标准是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即一个善良人在正常情况下对一件产品所应具备的安全性的期望;法定标准是国家和行业对某些产品制定的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专门标准。有法定标准的适用法定标准,无法定标准的适用一般标准。
是。以下事项由所有者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所有者大会议事的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则(3)选举所有者委员会或更换所有者委员会成员(4)选择和解雇房地产服务企业(5)筹集和使用专业修理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共享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0人已浏览
816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7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