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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执法中贴的封条不得擅自撕毁。执法部门贴的,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有权贴封条。但性质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
贴封条有规定,执法中贴的封条不准私自撕毁。如果是执法部门贴的,具有法律效力。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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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封条有规定,执法中贴的封条不准私自撕毁。如果是执法部门贴的,具有法律效力。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好像调查取证的时间是有期限的(15天,有必要可以再延期15天),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时间可以很长。私自把封条撕了相当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1、协商不成的,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严重的可以构成侮辱罪,可以判处刑罚的;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认为你所问的交强险贴纸不贴没事吗问题,我们可以使用以下法律知识来解决。一、有事,是违法的。 二、【相关法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年检、交强险,必须粘贴在前车窗右上角。 年检、交强险,每项分别是罚款20-200元,记1分。具体罚多少,看当地规定。 以上只限于能够当场找到保险标志的,如果找不到就麻烦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没有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的,可以扣留机动车。一旦扣车,至少会扣10天左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于扣留的机动车,有最长不超过10日的核实期。 经核实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第98条第1款,将强制车辆所有人按规定投保并处两倍保费的罚款。由于各类车型的保费不同,因此罚款额度也不同,罚款将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于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对于车辆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处以2000元罚款。 把年检标志、环保标志和强制险等标志贴在挡风玻璃前,要更换时又不容易撕下来,弄得玻璃上斑痕累累。可以把标志贴在静电贴上,再贴到玻璃上,容易撕,没有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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