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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企业缴费16%,个人缴费8%; 2、医疗保险企业缴费8%,个人缴费2%; 3、大病/补充/大额医疗保险企业缴费80%,个人缴费2...
是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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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滞纳金)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十八条(对欠缴单位的处理) 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催缴;当月内仍不缴纳的,从次月起移送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对社保个人账户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方式一:拨打我国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获得社保个人账户相关信息。 方式二:参保人携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机构进行个人账户明细、余额等信息查询。 方式三:凭本人医保卡到到社保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社保个人账户信息。 方式四:登陆本地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查询; 方式五:前往发卡银行自助终端机进行自助查询或柜台查询。
1、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可按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城镇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8%,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2%,失业保险的比例为1.5%,生育保险的比例为1%,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确定缴费比例,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 2、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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