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校园消费金融的实际需求,许多金融平台(P2P等)、民间小贷公司等机构趁势而入,面向在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选报警,说明事情的原因,如果是被迫,不知情的话,可以由警察出面处理。学生与金融投资公司签订了校园贷款贷款合同,这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部分利息。也就是说,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利息协议过高,超出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学生需要偿还本金和合法的利息部分,超过的利息部分不能偿还。
1、遭遇校园网贷诈骗的,应当立即报警。 2、如果受害人被诈骗的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 3、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加强学生校园不良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 (1)开展校园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拒绝校园贷、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的班会,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园网贷的危害性,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广泛开展拒绝校园网贷的宣传活动。各学院利用宣传图片和视频,让学生切实明白网络贷款带来的危害及困扰。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以“理性消费、拒绝校园贷”的活动,让学生远离不良网络贷款,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拓宽帮扶渠道、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各学院要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认真了解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对其进行成长帮助、生活帮扶、就业帮带,从而杜绝贫困学生因生活困难而进行网络贷款。 2.构建多方防范长效机制。 (1)积极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带头作用,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2)做好全体学生的风险提示工作,让学生认清自身的消费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提醒学生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不要做贷款担保人。 (4)广泛利用校园网站、微博、微信、校园广播等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 (5)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的网贷信息,并对网贷学生进行督促、跟踪教育工作,增强网贷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诈骗意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