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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里并没有写明集团公司的概念,实际上集团公司也就是一个单独的公司法人而已,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较多的下属企业,或者关联、控股公司,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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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1、定义: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其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股份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本质: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他一种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而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集团公司母子公司连带责任 如果子公司成立之时,母公司只投资了部分财产,而其中大部分财产以子公司债权的形式作为事业资金或事业用财产借给了子公司。尽管此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实质上构成了出资内容,但是一旦子公司破产,一方面母公司作为股东有责任对其它债权人负责,另一方面母公司作为债权人又与其它债权人一起要求分配公司的财产,这种情况是极不正当的。 为了消除这种不正当现象,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是要么否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关系,要么将债权处理排在其它债权人和优先股之后;二是承认母公司对子公司债权人的直接责任,也就是说当子公司的财产不够偿清债务时,无论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无债权,都对子公司的债权人负有偿还责任。
1、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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