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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有两种计算方法:(1)从价征收是根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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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果国家和企业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征用的公民土地,也一定会给被征收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那么为了确保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保护,国家也是制定了征地补偿的相关法律,在其中也明确说明的征地补偿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具体还是根据当地政策决定。
(一)计算方式:1、从价格征收从价格征收从房地产原值中扣除一定比例后的馀额征收,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房地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未按价格征收的转换问题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将原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月起缴纳房地产税。其馀的从下个月开始缴纳。房地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辅助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改建原住宅,扩建的,必须相应地增加住宅的原价。个人租赁住宅的租金收入征收,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4%。(二)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金征收按房地产租金收入征收的,称为从租赁征收、房地产租赁的,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房地产税的征收依据。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3、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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