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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刑期从监外执行期间算在刑期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
首先,监外执行的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特殊情形下可适用无期徒刑的罪犯)。 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其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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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到底归谁管?虽然国务院有《禁止传销条例》,且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准确来说是工商管,不是公安,这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公安只是联动。但现在各地传销活动的基本实事大都已构成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有的甚至引发了严重的刑事案件。再说,遣返人员,进入民宅检查,搜查嫌疑人的物品等等一系列行为直接与人身自由相关,显然不是工商所能企及和具体实施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同阶段且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其办理程序有不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于那些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同时,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3、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综合上面所说的,监外执行就是在暂时在监外进行执行,对于在监外执行的原因消除了之后,也有可能会被收监,但对于这个决定一般都是由法院或者是批准的执行机关来进行执行,而对于检察院一般是不会做此决定的,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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