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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的概念。刑事法律中只有取保候审的概念,是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进行调查取证时,根据案情性质、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认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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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的概念。刑事法律中只有取保候审的概念,是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进行调查取证时,根据案情性质、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认为不妨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而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要求嫌疑人提供保或者保证金。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要退还。你的陈述,派出所让你缴纳2020元保释金,我猜测是不是属于押金之类的性质,因为要涉及到对对方的赔偿,公安机关要,因此让你先行缴纳最后统一结算。这个钱你具体对照一下我的解释,最后派出所应该给你说法的。
保释金可以退回,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没有违反所说的四种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就应当退还保证金,违反了,则可以没收。那么保释金如何退呢?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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