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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4〕35号。),十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
一、社保基数调整说明 自2010年5月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社保办核定计发基数计缴(公积金基数另行通知)。各直属学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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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日起,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1530元月调整为1800元月。2014年4月1日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800元月,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每月14407元。档次设定由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基本养老保险一起调整。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作调整,仍按3675元月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2014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缴费基数上限不得超过苏州市上年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4407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北京市社会保险中心发布的2018年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上一年的本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而来。 201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并根据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新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2、社保缴费基数年度调整一次的同时,社保局也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按员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月平均数得出当年度新的社保缴费基数。 3、社保缴费基数当年度7月确定后,从当年度7月开始执行,一直持续到次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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