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
1、宅基地不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故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产权是归属于村集体的,所以个人是不能随意买卖交易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说其使用权可以交易,但是这个交易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是城镇居民购买、村集体成员外的人购买、未经集体批准买卖、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等情况下,其买卖是无效的。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是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所以想要改变宅基地的所有权,那就需要经过村集体组织的批准才行。而且村集体成员在宅基地过户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以及村集体官方在场才行。
不可以。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