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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拘留的原因与后边判处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可以折抵刑期。如在故意伤害行为,先进行的行政处罚,后因某种原因将伤害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那...
刑法不能抵消行政拘留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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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天数可以抵消刑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而刑事处罚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构成犯罪而被法院判处刑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行政拘留天数的计算方式是: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 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基本上行政拘留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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