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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当事人身份证件、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材料。...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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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事项,如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案件且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或经济状况证明:即家庭总人口和总收入及相关资产情况);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和在本地务工的证明,不用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5、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6、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1、受理告知书:告知受援人我处已受理案件,并将进行独立全面的调查,若经调查院方无过失过错,可书面回复受援人后结案。 2、谈话记录:患者申请法律援助时的初次谈话须书面记录并经申请人及其家属签字确认,了解患者的基本治疗经过、质疑焦点、主要诉求及解决纠纷的方案。 3、指派告知书: 4、调查调解函:向涉案医院邮寄书面的调查调解函,告知院方我处受理了涉该院的医疗争议案件,将指派承办律师前往该院进行调查,与院方协商确定调查的时间、地点及陪合调查的相关人员。 5、介绍信:由法援处统一开具介绍信,承办律师持正式介绍信到医院进行调查。 6、调查笔录:了解患者就诊经过,院方的诊疗护理措施,针对患方质疑,请院方从医学方面予以答复,了解院方对病例的观点、态度及解决纠纷的方案。 7、调查复函(加盖公章):经调查院方无过错且不同意对患者进行人道主义援助,我处可单方回复受援人后结案。 8、调解协议:简述患者治疗经过、质疑焦点、我处调查结果、明确院方支付款项的名义、列明违约责任。 9、情况汇总:经调解、调查结案的,形成书面的情况汇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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